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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二则确立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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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二则确立(第1/2页)

风暴过后,市场进入了短暂的喘息期。陆孤影在恐慌极点试探性建立的仓位,随着情绪的初步修复,获得了小幅浮盈。但他并未因这短暂的浮盈而松懈,反而进入了更深入的反思与复盘。

“情绪极端法则”的第一则,成功地帮助他识别了“何时出手”的战略性时机。在恐慌的洪流中,他没有被淹没,而是逆流而上,完成了一次基于系统信号的逆向操作。然而,在筛选具体标的的“交叉验证”环节,他更多地依赖了“行为模式库”的初步筛选,以及自身对基本面、技术面的快速判断。这种判断虽然有效,但似乎还缺少一个更核心、更具统领性的筛选标准。

“情绪猎手”模块给出的候选池有23只股票,他在其中选出了两只。为什么是这两只,而不是其他?除了“四维共振”的框架,其背后更深层次的逻辑是什么?是巧合,还是存在某种更本质的共性?

他调出“XX科技”和“YY医药”的详细资料,与候选池中其他未被选中的股票进行对比分析。同时,他也回顾了自己过去成功“掠食”的案例,无论是早期依靠行为模式捕捉主力痕迹,还是近期利用系统性恐慌获取收益,那些成功的猎物,究竟具备哪些共同特质?

他首先排除了那些显而易见的、纯粹的概念炒作、没有业绩支撑的股票。在恐慌中,这类股票可能跌得更深,反弹时也可能更猛,但其波动性极大,安全边际极低,一旦判断失误或市场风向变化,便是万丈深渊。这与他的“掠食者”哲学—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收益——相悖。

接着,他审视那些虽有基本面但行业逻辑受损、或估值看似便宜但增长陷入停滞的股票。这类股票在恐慌中也可能被错杀,但其“错杀”的修复逻辑不够强劲。它们的反弹可能仅仅是随大流的估值修复,缺乏独立走强的内在动力。作为“掠食者”,他追求的不仅仅是市场平均水平的反弹收益,而是能够在市场修复中获取超额收益的标的。

那么,“XX科技”和“YY医药”的共性是什么?

“XX科技”:细分行业龙头,技术壁垒高,客户粘性强。虽然短期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,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成长逻辑未变。恐慌下跌使其估值进入历史绝对低位,PEG(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)已小于0.8,极具吸引力。更重要的是,其下游需求虽然波动,但长期成长空间确定(如国产替代、技术升级)。恐慌带来的下跌,更多是杀估值,而非杀逻辑。

“YY医药”:创新药服务(CXO)公司,受医药行业政策波动和投融资环境变化影响,板块整体承压。但公司自身订单饱满,产能利用率高,管理层优秀。此次下跌使其市盈率跌至历史最低的5%分位,而公司未来两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预期仍在20%以上。市场过度放大了短期的行业逆风,忽略了其长期稳健增长的基本面。

两者的共同点,在陆孤影的脑海中逐渐清晰:

1.基本面扎实:行业地位稳固,商业模式清晰,财务健康,管理层可信赖。这是“不死”的保证,即便市场继续下跌,其价值底线相对清晰。

2.长期逻辑未损:恐慌源于系统性风险或情绪传染,并未破坏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逻辑。对于“XX科技”是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的长期趋势,对于“YY医药”是医药研发外包的行业红利和公司自身的竞争力。恐慌只是暂时掩盖了这些光芒。

3.估值极具吸引力:价格因恐慌而严重偏离价值,进入了历史罕见的低估区间。这种低估,为未来的上涨提供了丰厚的“赔率”空间——向下空间有限(因已极度低估),向上空间巨大(回归合理估值乃至溢价)。

4.下跌主因非自身:股价下跌主要是被市场恐慌情绪“错杀”,或者被行业板块的悲观预期“连坐”,而非公司自身出现不可逆的恶化(如财务造假、产品被淘汰、管理层剧变等)。

“错杀”。

这个词如同一道闪电,划过陆孤影的脑海。他之前“四维共振”中的“基本面”维度,实际上就是在寻找那些被“错杀”的标的。但“错杀”这个概念,似乎可以更进一步,成为筛选“猎物”的更核心、更精确的标准。

何为“错杀”?并非所有下跌都叫错杀。只有那些价格下跌幅度远远超过其内在价值实际受损程度的情况,才能称之为“错杀”。换句话说,市场先生的情绪波动,将一根金条,暂时误认并定价为了一块废铁。

在情绪极端恐惧的时刻,市场往往是非理性的,容易产生两种错误的定价:

第一种:无差别抛售。无论公司好坏,一律先卖了再说。这会导致大量优质公司被“连坐”错杀。

第二种:过度反应。对公司或行业的短期利空、或者仅仅是悲观的预期,做出远超合理程度的负面反应,导致股价过度下跌。

这两种情况,都为“掠食者”创造了绝佳的机会。因为当恐慌情绪消退,市场恢复理性时,这些被“错杀”的优质资产,其价格必然会向价值回归,甚至可能因为之前的过度下跌而产生报复性反弹。

那么,如何系统性地识别“错杀”?

这需要一套比“基本面不错”更精确的评估体系。陆孤影开始在文档上构建“第二则”的雏形。他将其命名为——“价值错杀法则”。

【孤狼第二则:价值错杀法则】

核心思想:

在“情绪极端法则”(第一则)识别出“恐惧极端”的战略性时机后,本法则旨在解决“攻击何处”的问题。我们的核心猎物,是那些在极端恐慌情绪中被“错杀”的优质资产。即,市场价格因非理性恐慌而严重低于其内在价值,且这种低估是暂时的、可修复的。

“错杀”的界定标准:

满足以下全部或绝大多数条件的下跌,可初步界定为“错杀”:

1.核心逻辑稳固:公司所处的行业长期成长空间依然存在,公司的核心竞争力(技术、品牌、渠道、成本等)未被削弱,商业模式未被颠覆。恐慌的根源是宏观、政策或市场情绪,而非公司根基动摇。

2.估值落入罕见低估区间:

a)纵向比较:公司当前估值(PE,PB,PS等,视行业而定)处于自身历史估值区间的后10%(极端低估)或后20%(显著低估)分位。

b)横向比较:公司估值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,且这种差距无法用公司质地明显更差来解释。

c)绝对价值考量:基于保守假设对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进行折现估算(DCF),当前市值明显低于估算的内在价值,提供足够的安全边际(例如,市值低于内在价值估算的70%)。

3.下跌动因外生:股价下跌的主要驱动因素来自外部——系统性风险、行业短期逆风、市场风格切换、或非理性的恐慌情绪蔓延。公司自身经营正常,无重大负面事件(如财务造假、重大诉讼失败、核心产品失败、管理层重大丑闻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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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价值修复催化剂可预期:存在未来可能触发价值修复的潜在因素,例如:恐慌情绪缓解、行业政策改善、公司业绩发布证实其韧性、行业景气度触底回升、并购重组预期等。催化剂不一定立即出现,但其逻辑是合理且可期待的。

“价值错杀法则”的提出,将“四维共振”中的“基本面”维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,并给出了更具体的衡量标准。它要求不仅要“好”,还要“便宜得离谱”(估值极端低估),更要“错得明显”(下跌主要是情绪或外部因素导致,内在价值未受根本损伤)。

但仅有界定标准还不够,还需要一套与之匹配的、可操作的“猎物”筛选流程,将其融入“人机协同”的决策金字塔。陆孤影继续构建:

【猎物筛选流程-融入“人机协同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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